2011年3月,日本遭遇9级地震及海啸并引发严重核泄漏事件。此后,日本食品行业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。为了保障国内食品安全,多个纷纷发布了针对日本食品的进口禁令。本文将为大家解析我国对于日本食品的禁止进口政策。
1. 政策原因
中国**在2011年4月发布了《关于暂时进口日本货物**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禁止从日本进口粮食、食品、饲料及其原料。**的此项措施是针对日本核泄漏事件后的食品安全问题而采取的。此后,**曾逐步放宽了对日本部分区域的限制,但是对于福岛核电站附近区域的食品进口仍然禁止。
2. 禁止进口的食品类别
自2011年4月起,我国禁止进口以下类型的日本食品福岛县产的食品、饲料及其原料;从福岛县及其邻近县份进口的牛肉、羊肉、鸡肉、鱼肉及其制品;在3月11日12月31日期间进行日本受灾地区的海产品捕捞和养殖的海产品及其制品;北海道、岩手县、宫城县、福岛县等受日本核泄漏事件影响的17个县产的牛奶和乳制品;带有产地标注的日本水果及其制品。
3. 相关处罚规定
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禁令禁止进口日本食品的规定,海关将予以没收,并给予警告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同时,一旦发现已经进口且还未销售的日本食品,应立即退运或销毁。对于已经售出的日本食品,应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,由其处理。
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的关键之一,作为消费者,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,选择放心的、安全的食品。政府的相关政策,也是为了维护国民健康和生命安全。我们应该全力支持政府的食品**工作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